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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

发布时间:2021-12-17文章来源: 浏览次数:

 

 

国办发〔2015〕71号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国务院各部委、各直属机构:

  美育是审美教育,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,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,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、趣味、气质、胸襟,激励人的精神,温润人的心灵。美育与德育、智育、体育相辅相成、相互促进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改进美育教学作出重要部署,国务院对加强学校美育提出明确要求。近年来,经过各地、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,学校美育取得了较大进展,对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。但总体上看,美育仍是整个教育事业中的薄弱环节,主要表现在一些地方和学校对美育育人功能认识不到位,重应试轻素养、重少数轻全体、重比赛轻普及,应付、挤占、停上美育课的现象仍然存在;资源配置不达标,师资队伍仍然缺额较大,缺乏统筹整合的协同推进机制。为进一步强化美育育人功能,推进学校美育改革发展,经国务院同意,现提出以下意见。

  详见附件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关闭 打印责任编辑:李敏